中國海洋報訊(記者趙婧)近日,國家海洋局下發通知,對在《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以下簡稱《深海法》)立法工作中12名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予以獎勵,8名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通報表揚。
2013年10月底,《深海法》立法工作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二類立法計劃。在歷時數年的立法過程中,國家海洋局及所屬單位200余人參與并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編制形成了近70萬字的立法參閱材料,為《深海法》的順利出臺做出了重要貢獻。
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激勵海洋系統廣大干部職工進一步做好新時期海洋工作,國家海洋局研究決定對12名個人予以獎勵,分別給予古嫵、呂彩霞2人記三等功,給予金建才、劉峰、王秀梅、林景高、何宗玉5人記功,給予徐巖、李波、吳繼陸、張丹、賈宇5人嘉獎。同時,國家海洋局決定分別對彭利生、李向陽、田赤英、吳桂鳳、管毓堂、鄔長斌、邵宗澤、陶春輝等8名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揚。
通知要求,受到獎勵和表揚的個人要珍惜榮譽,戒驕戒躁,奮發努力,為我國深海事業發展和人類和平利用深海資源做出新的貢獻。同時,國家海洋局黨組號召全局干部職工向受到獎勵和表揚的同志學習,堅定信心,銳意進取,創新爭優,扎實工作,在海洋領域深入貫徹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建設強國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