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簡稱《深海法》)于2016年2月26日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5月1日正式實施。2017年5月1日,是《深海法》實施一周年的日子。一年來,國家海洋局作為我國海洋主管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指示精神,積極宣傳貫徹《深海法》,推進深海法律體系建設,進一步規范和推進我國在深海海底區域的活動,提升深海大洋科研水平和勘探、開發能力,有力地促進了我國深海大洋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深海法》是第一部規范我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國家管轄范圍以外海域從事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活動的法律。《深海法》的出臺是我積極履行國際義務、重視維護全人類利益的集中體現。同時《深海法》的出臺是海洋領域的一件大事,對完善我國海洋法律體系、提升海洋法治水平、提高公眾海洋法律意識具有重大意義。
緊鑼密鼓精心組織宣貫,加快配套制度出臺
《深海法》出臺后,國家海洋局積極配合全國人大,組織召開《深海法》出臺新聞發布會和《深海法》實施座談會;組織召開國家海洋局駐京局屬單位和局機關《深海法》宣貫大會,全面部署《深海法》宣貫工作;協助全國人大環資委舉辦了《深海法》培訓班。強有力的宣傳工作加深了社會各方對深海大洋工作的認識,調動多方優勢力量積極促進我國深海事業發展。
根據國家《立法法》規定要求,為推進《深海法》的貫徹落實我局,抓緊開展相關配套法規、規章和辦法的制訂工作,推動以《深海法》為基石的深海法律制度體系建設,編制《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許可管理辦法》、《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資料管理辦法》、《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樣品管理辦法》、《深海海底區域資源環境調查與評價管理辦法》以及《深海法》配套制度總體設計規劃等配套制度文本及相關材料。其中《深海海底資源勘探開發許可管理辦法》已于4月27日以國家海洋局規范性文件形式印發,為我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國際海底管理局申請礦區提供了進一步的制度保障。另外《載人潛水器潛航學員選拔要求(醫學部分)》和《載人潛水器潛航學員培訓大綱》等海洋行業標準也已由國家海洋局批準發布,將有助于推動我國深潛事業發展。
以《深海法》為基石,積極謀劃深海大洋頂層設計工作
按照《深海法》要求,我局加強深海大洋工作頂層設計,《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與開發“十三五”規劃》在2017年4月16日由國家海洋局、外交部、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規劃》從深海大洋工作系統性、整體性出發,全面涵蓋“十三五”期間我國在深海大洋領域的資源調查和勘探、技術創新、基礎科學研究、產業化發展、深海全球治理以及支撐能力建設等方面工作,提出“十三五”期間深海大洋工作將以“海洋強國建設”為引領,堅持發展和安全并重,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積極推動重大工程實施,進一步提升深海資源調查、勘探、開發和環境保護能力。
“蛟龍探海”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海洋領域的四個重大工程之一,對提高我國深海實力,維護我國在深海大洋的安全和權益具有重要的意義。目前我局已組織完成“蛟龍探海”工程建設總方案和深海技術裝備、資源、環境、支撐平臺等分報告的編寫。
貫徹落實《深海法》,大力推進深海大洋相關工作。多金屬結核勘探合同延期申請在2016年順利獲得國際海底管理局理事會核準。資源調查工作不斷拓展,協調組織安排了5個大洋航次任務,重點保障了“蛟龍”號載人潛水器試驗性應用工作和勘探合同區的外業調查工作。持續開展裝備升級和研發,深海裝備技術逐步走向應用,深海調查能力進一步增強,“蛟龍號”載人潛水器、“潛龍”系列無人無纜潛水器和“海龍”系列無人纜控潛水器等深海高新技術裝備為我國開展資源調查、履行勘探合同義務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國大洋協會辦公室牽頭申報的“深海多金屬結核采礦試驗工程”國家重點研發項目獲科技部正式立項。大洋綜合調查船和載人潛水器支持母船建造工作全面展開,大洋綜合能力建設邁入新階段。
積極履職盡責,組織開展《深海法》貫徹實施執法檢查
在《深海法》實施一周年之際,為深入了解《深海法》貫徹實施情況,國家海洋局聯合全國人大環資委啟動了《深海法》實施情況檢查,通過實地走訪從事深海海底區域資源調查、勘探等活動的相關單位,了解各單位貫徹實施《深海法》的情況和遇到的問題,關注各單位在深海環境保護、資料樣本匯交以及科學技術能力提升情況,同時認真聽取各單位對深海公共平臺建設運行情況和國家鼓勵政策的意見建議等,為進一步推動《深海法》貫徹實施以及制定相關配套制度提供參考。
當前,國際海域活動面臨新形勢、新變化,為深海大洋工作帶來新挑戰:世界各國紛紛聚焦深海戰略空間拓展、資源圈占和科學技術發展,國際海底管理局已啟動深海采礦規章的制定工作,深海采礦初現端倪,聯合國已就國家管轄范圍以外海域生物多樣性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問題(BBNJ)啟動了制定新國際協定的程序,深海大洋環境保護標準愈加嚴苛。深海大洋工作已不僅涉及到維護我國海洋權益,還關系到維護我國深海安全和拓展中華民族發展空間。
面對新形勢、新挑戰、新機遇,國家海洋局將全面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的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以《深海法》為遵循,以“海洋強國建設”為指導,全面推進深海大洋各項工作,促進深海大洋事業的新發展,推動深海大洋事業取得新的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