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自然資源部獲悉,當地時間7月26日,在牙買加首都金斯敦舉行的國際海底管理局第25屆會議上,《中國自然資源部與國際海底管理局關于建立聯合培訓和研究中心的諒解備忘錄(草案)》獲得海管局大會批準。
據介紹,該備忘錄將是海管局與其成員國簽訂的除東道國協議之外的首個合作諒解備忘錄。根據備忘錄,自然資源部與海管局將在華建立聯合培訓和研究中心,該中心將設在位于中國青島的自然資源部國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聯合中心是面向國際社會(特別是發展中國家)開放的致力于深海科學、技術、政策培訓與研究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為發展中國家人員提供深海科學、技術與管理方面的業務培訓;研究分析深海采礦發展方向及深海技術發展趨勢,為相關政策法規制定提供參考依據;促進與發展中國家在國際海底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各國和主管國際組織有責任“積極促進科學資料和信息的交流以及海洋科學研究所得的知識轉讓,特別是向發展中國家的交流和轉讓,并通過為發展中國家技術和科學人員提供適當教育和訓練方案,加強發展中國家自主進行海洋科學研究的能力”。自然資源部與海管局共建聯合中心是履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踐行“共商、共建、共享”發展理念,促進全球海洋合作的重要舉措,是我國為促進發展中國家能力建設,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積極貢獻,是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勇于承擔大國責任的重要體現。中國日報(記者 趙磊)